回复: 程老师请您进一步答疑解惑
程世民 于 2015-11-17 5:47:15 发表在:疑难解答
“快乐保安”,你果然不是我的学员。
2015年10月10日,我在“回复:程老师请您答疑解惑”帖子中,曾经对你说:“ “快乐的保安”,你不是我的学员。因为,如果是我的学员,你就肯定读过我的讲义——《矫治口吃指南》。
《矫治口吃指南》中的“函授自学方法说明”说得很明白:
“如果有不懂的,可以到讲义中找答案。如果讲义中没有你要找的答案,就可以给我发电子邮件或给我打电话咨询。不要在论坛上咨询,我也不会在论坛上为你解答任何问题。”
你难道没有读过我的讲义——《矫治口吃指南》吗?学生上学,如果没有读过自己的教科书,还能算是一个学生吗?”
当天,你在“十万火急”帖子中说:“您在外国,我打电话现实吗,您在外国呆大半年,我等不及……”
如果,打电话不现实,不是还可以给我发电子邮件吗?电子邮件你难道从来也没有发过?
你不但没有读过我的讲义,不会发电子邮件,而且,书也读得不多。
就这个帖子中,你提的问题——“您说矫治口吃最重要的是明白道理,我不明白道理,向您请教,您说是否口吃在于发音方法是否符合发音规律,跟口吃现象本身毫无关系,这句话前半句我懂,后半句我不懂,是否口吃跟口吃现象本身毫无关系,这话该怎么理解”,“是否口吃跟口吃现象本身毫无关系”这句话有什么难以理解的?
细细给你说,就是是不是发生口吃,只在于发音方法是否符合发音规律,和口吃现象,没有一点关系。其实,没法细细解释,因为,无论怎样解释,都离不开这句话本身。
比如:去吃饭。这句话就很难解释。因为,无论怎样解释,也离不开“去吃饭”这句话本身。
你说那句话的原文是:“是否口吃在于发音方法是否符合发音规律,与口吃现象本身毫无关系,口吃现象就象算数时算错的答案一样,只是一个结果。”
话已经说得明明白白,“口吃现象就象算数时算错的答案一样,只是一个结果。”你难道从来也没有学过算术吗?算数时,答案是否错在于算术方法是否符合数学规律,与答案本身毫无关系。
比如算三乘七,你采用三七二十八的口诀,就会得出二十八的错的答案;你采用三七二十一的口诀,就会得出二十一的正确答案。这句话有什么难懂的?算一位数乘法时,答案对不对在于乘法口诀对不对,和得出的答案没有关系,这句话不好懂吗?
我的讲义——《矫治口吃指南》,写得明白如话。不用读多少书,有小学文化水平,就可以看懂,你难道连小学都没有读过吗?
连这么浅显的话你都不懂,你可怎么学呢?象你这东问一句,西问一句,想矫治好口吃,不啻为天方夜谭。
“文革”中,工农兵大学生坐在清华大学教室里,听老师讲课。老师讲微积分,学生不懂;老师讲高中学过的《平面解析几何》,学生不懂;老师讲初中学过的解方程,学生还是不懂。最后,老师只好从小学的百分数讲起。
邓小平听说了这件事,说:“如果是这样,不要说攀高峰,中峰也不行,低峰还差不多。”
你也一样,“不要说攀高峰,中峰也不行,低峰还差不多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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